金典理财规划师俱乐部有限公司
金典理财俱乐部章程

第一章 总 则
第1条  金典理财俱乐部(以下简称“俱乐部”)是由新疆金典理财规划师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发起组织的联谊组织。俱乐部的宗旨是把高峰论坛、洽谈合作、业界联谊、理财服务、广告服务融为一体,为会员提供一个聚会、研讨、联谊的交流平台,搭建专家、会员零距离对接的平台。通过举办系列沙龙、研讨会活动和实用性培训,协助会员提升个人资质;传播理财最新知识与信息,促进会员理财目标的最终实现和会员价值最大化,贯通银企桥梁,丰富商务模式,让会员尊享全面、团队、专业、亲和的服务。
第2条 金典理财俱乐部实行会员制,定期向会员提供相关活动及资讯,致力于为会员提供会员工作学习生活中所需要的帮助。
第3条 金典理财俱乐部属开放性组织。所有收取的会员费以及活动费用均为为会员提供超值服务所必需。
第二章 服务项目和内容
第4条 俱乐部所属新疆理财网提供理财投资资讯、咨询、培训服务
4.1 服务目的:通过专业化服务网站,为会员提供财经要闻、金典资讯等服务平台,为会员提供及时的理财信息、理财分析和与理财建议;
4.2实施形式:通过新疆理财网的专项栏目设置达到在线服务的目的。
第5条 金典理财沙龙系列活动
5.1 活动目的:为会员提供聚会、研讨、联谊的交流平台,建设各个不同行业理财以及跨行业人员信息共享的渠道,提高大众理财的凝聚力,体现相互提携、共同进步的理财文化;
5.2 活动数量:每年4次以上。
5.3 具体做法:由俱乐部发起,根据会员意愿,确定沙龙主题;俱乐部进行具体组织和安排,会员自愿参加。
5.4 活动形式:以主题聚会、联谊、休闲娱乐性、户外拓展活动为主,商务优惠、咨询、会展等。
第6条 金典理财系列研讨会活动
6.1 活动目的:邀请知名经济学家、理财专家、基金经理、证券分析师、咨询师、金融业精英,谈宏观经济趋势、市场预测、政策分析;企业界CEO、创业精英谈企业融资、税务筹划、成功之路,通过邀请业界知名和实战专家主持各种主题的论坛及研讨会,为会员提供最新财经政策与信息,分享投资管理实战过程与经验,引入最先进的投资管理技术,提高会员理财规划的综合能力;
6.2 活动数量:每年4次以上;
6.3 具体做法:根据会员对个人资质提升和知识信息的要求,俱乐部邀请业界知名专家主持论坛及研讨会;
6.4 活动形式:以互动形式以及大讲堂形式为主,对于部分主题形式不断创新,鼓励会员与俱乐部协作共同发展;
6.5 活动合作与赞助:根据活动内容与性质,与证券、保险、银行、基金等多家投资机构及注册理财规划师协会、劳动部等培训机构合作,并与其它媒体(如电视台、网站、报纸)合作,以增强活动效果和会员收益 。
第7条 俱乐部提供理财规划实用讲堂
7.1 活动目的:由业界资深专家学者传授理财知识,辅导理财技巧,讨论理财案例,提高会员理财素养,提升会员核心能力;
7.2 活动数量:不定数量周六、周日举办;
7.3 具体做法:通过对基础知识、实际操作、案例研究、项目分析的学习,提供理财规划主要领域的专业知识,并且根据对会员进行的管理需求调查,从大众投资特别关心的话题,介绍新项目、新招数、小窍门,就金融、理财等方面的话题进行案例解析,确认主题并邀请主讲讲师,做到主题有针对性与实效性。
7.4 活动形式:讲堂;
7.5 活动合作与赞助:根据活动内容与性质,与高校、管理咨询、媒体以及培训机构合作。
第三章 会 员
第8条 入会资格:
申请成为本俱乐部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:
1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国内企业法人;
2、承认并遵守本俱乐部会员章程;
3、具有良好的信誉;
4、取得中国注册理财规划师资格或国家理财规划师等级证书(仅指学员会员);
5、本俱乐部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第9条 会员权利与义务
9.1会员权利

  1. 免费得到本俱乐部所属网站提供的相应理财投资资讯服务
  2. 免费得到本俱乐部提供的综合理财咨询服务;
  3. 无偿参加本俱乐部为会员提供的各类理财知识培训;
  4. 无偿参加本俱乐部为会员提供的理财沙龙活动;
  5. 参加本俱乐部为会员组织的各类联谊活动;
  6. 享受本俱乐部相应优惠政策。

9.2会员义务

  1.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;
  2. 自觉遵守行业自律相关规定;
  3. 承认并遵守本俱乐部的俱乐部会员章程;
  4. 积极参与俱乐部各类活动,为俱乐部的健康发展出谋划策;
  5. 会员申请入会时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;
  6. 按时足额缴纳会费。

会员所享有的各项权利,仅限于会员本单位或本人。
第10条  会员续会
10.1 会员有效期届满,本俱乐部自动续会10个工作日。
10.2 在自动续会期间,会员须重新办理付费入会手续,方可享受相关服务。
10.3 自动续会期满,未办理续会者,视为自动退会。
第11条 会员变更
11.1 会员联络方式等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告知本俱乐部,以便准确联系。
11.2 会员资格不得随意转让或转借。
第12条  会员有下列行为的,俱乐部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:
12.1 从事违法经营,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;
12.2 触犯刑律,被判处刑罚的;
12.3 有诋毁损害俱乐部的言行行为,带来不良影响的;
12.4 转借会员帐号或未经许可对外散布会员专有资讯的;
章程解释权
本章程解释权属新疆金典理财规划师俱乐部有限公司。